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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旅游资讯“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落到实处

  • 2013/3/12 16:06:47

从全国“一日游”市场发展来看,不同程度上都存在问题,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都有低价恶性竞争现象。“示范文本的出台相当及时,部分条款可谓一举命中要害,让业界十分欣喜。”上海市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顾建斌表示,“‘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刚刚出台,我们就召集上海市旅游企业学习、讨论,在行业中力推。”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国内短线总监龚飞也认为,出台示范文本是个利好消息。他说:“作为5A级旅行社,春秋很早之前就在发团之前与游客签订类似的合同,其中涉及条款甚至比示范文本更多、更细致。”

  据龚飞介绍,到上海春秋报名参团的游客,在报名之初就知晓是散拼还是组团,合同中还详细注明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的姓名、名称,旅行社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以及行程安排、成行团号等。“不怕竞争,就怕不公平的环境。示范合同出台后,将净化国内一日游市场,促使其更加成熟。”龚飞说。

  但是,顾建斌也有一个顾虑:“示范文本是推荐旅行社使用的,并非强制执行。这样一来,恐怕会出现守法的越来越规范,‘黑导’、‘黑社’仍难以被有力打击的局面。因此,期盼尽快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给予合同示范文本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部分条款实施有难度

  上海旅游集散中心定位于长三角短途旅游,鉴于短途旅游者参团随机性强、季节性明显,该中心一直采用旅游票作为格式合同的形式,并报工商局备案。上海旅游集散中心副主任张蓝天建议,“‘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在推行的时候,有些条款可适当变通。”

  “示范文本要求明确旅行社的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导游员的姓名和导游证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的姓名,并就使用无合法有效资质旅游车辆、驾驶员及导游员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违约责任规定。对于资质审核,我们一向是严格把关的。但是考虑到旅游旺季时业务十分繁忙,旅游大巴和导游可能无法提前确定,若游客提前两周购票,在提前告知上会存在一定困难。”张蓝天建议,“我们可以确保旅游运输车辆、驾驶员及导游员的资质,这些都可在合同中明确表述,或者是现场查验。”

  加强示范文本宣传力度

  记者在上海旅游集散中心采访时遇到了马上要前往乌镇“一日游”的戴女士和她的家人。“上海旅游集散中心的旅游票将乘车时间、景点门票等信息都告知了,而且在旅游票的背面,也详细地印有出游告示,我们都仔细阅读了,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戴女士说。

  上海某外企员工张小姐曾经参加“崇明岛一日游”。她所在的部门一共20人,由她负责在某旅行社网站上报名。“感觉还是挺正规的,虽然是在网上报名,但是需要输入每位员工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报价涵盖的景点都进行了明示,一些注意事项提前告知了。”张小姐表示,“当天早上,旅行社按照约定专门派旅游大巴来人民广场接我们,并没有出现和其他游客拼团的情况。”

  在崇明岛游览过程中,导游也没有带她们进购物点,“旅游特产都是我们根据需要在游览的间隙自己进商店买的。”张小姐称。

  大通之旅相关负责人何一伟认为,“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前瞻性。“示范文本更加严格,明确不允许有购物点,如景区内存在购物点也要明确在合同中告知。从长远来看,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何一伟认为,“一方面,现在一日游市场比较混乱,一些黑旅行社二三十元就可出团,这种恶性竞争必然导致行业畸形发展。如果按合同范本规范执行,相信可以淘汰一些‘黑导’、‘黑社’,净化国内一日游市场。另一方面,可有效遏制超低价团,促使旅行社去拼服务质量,同时还能对游客的消费观念起到一个正确的引导作用。”

  如何才能在规范正规旅行社的同时,防止“黑社”、“黑车”、“黑导”搅乱旅游市场正规秩序,是值得业界深入探讨的长期话题。记者在采访时就发现,上海旅游集散中心附近有“黑车”、“黑导”非法揽客。一些游客被便宜的价格吸引,加之缺乏签订旅游合同的法律意识,极易上当受骗。

  “所以,加强示范文本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游客增强合同意识,选择正规旅行社出游,是保证‘一日游’合同范本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有专家建议。

  海南:

  □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 驻海南记者王赵洵 葛明明

  “有多少社在做一日游,就有多少种合同版本”

  海南海之缘国际旅行社市场总监温强说,“一日游操作流程相对简单、进入门槛低、监管难度大,有些看似差不多的线路,价格却差一百多元,不签订合同的不少,有合同的也是五花八门。可以说,有多少社在做一日游,就有多少种合同版本。”

  海南省旅游协会秘书长王健生分析说,海南一日游主体不是本岛居民,而是由长居客、度假客、商务客等组成,靠低团费诱惑岛外游客的非法一日游屡屡得手,关键是很多外地游客对海南旅游景点及价格不熟悉,容易被非法一日游偷换概念。

  不放弃,只为了传递品质理念

  记者走访了几家一日游市场上口碑较好的旅行社,几位受访者不约而同地表示,高品质纯玩一日游产品并不赚钱,只能维持不亏损。海南一日游市场还处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状态,为了让游客更好地认知品质一日游,不少旅行社采取了多种方法。

  海口民间旅行社副总经理顾东红说,该社的4条一日游纯玩团线路运营状况一般。一直坚持在做的理由,一是不想丢掉这个市场,二是想慢慢地把品质游的理念传递给游客。“毕竟一日游是散客旅游最普遍的一种方式,所以我们更加期盼这个市场早日规范。”

  “为了能让游客了解一日游在品质方面的不同,我们在游客较集中的三亚步行街开设了海南首家以‘旅游体验’为主题的游客体验店,设立了接待专区,有专业旅游顾问运用高科技手段展示目的地实景,让游客可以更加立体直观地了解我们的产品。”温强说。

  据海南逍遥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李东升介绍,目前,海南逍遥的一日游线路分为两类,一类为团队一日游产品,主要交给专营一日游且诚信度高的合作商家,如海口万众、三亚民间旅行社;另一类有别于常规线路,以自由行套票的方式,主要针对散客,

  全程没有导游、也没有购物点,只有旅行大管家客服中心人员通过电话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比如博鳌自由行套票·休闲一日游,套票中包括住宿、景点、娱乐等费用,还有出行指南。游客到了高铁站,就可以乘坐免费接送车前往目的地,享受轻松的旅行,这种创新方式已经开始受到游客的欢迎。

  规范一日游,还需多管齐下

  示范文本要求,合同中要明确旅行社的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导游员的姓名和导游证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的姓名。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对此,不少旅行社表示,在操作层面上有难度,“一日游都是散客,很难提前预知成团人数,因此对于车辆的信息、司机的信息和导游的调派也很难提前在合同中明确。”温强说。

  长期经营海口“一日游”的海南万众假日旅行社总经理郭炬说:“比如,前一天共有30人报名参团,我们准备了一辆33座的旅游大巴,但第二天一早,又临时增加了5名游客,这时候就要调整车辆,所以在合同中写明车牌号有难度,但旅行社可以保证一定调整有正规资质的车辆和司机。”

  此外,也有一些旅行社感到担忧:“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能否落到实处?“这些年海南针对旅游行业出台的规范文件不少,但往往因为没有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不能在根本上收到规范旅游市场的效果,有时还会沦为一纸空文,示范文本会不会重蹈覆辙?”

  “2月28日,海南省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公布了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海南常规旅游产品地接价格参考标准,提醒游客在海南旅游期间理性消费,慎重选择参团旅行社,其中也公布了海口、三亚的一日游参考标准,分别为280元每人和360元每人。只靠旅游部门远远不够,还需多管齐下。”王健生认为,除了旅游部门加强监管外,还要加强行业自律,业者互相监督;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建立健全旅游信息共享体系,相信随着海南城市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无论是海口还是三亚一日游,都能变成真正的“一日休闲游”,成为让游客真正放心参与的休闲产品。

  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实现“寓管理于服务”

  ——访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负责人

  □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 记者李玲

  日前,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制定《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

  答:合同示范文本具有规范性、权威性、指导性和服务性。制定并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是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合法权益的实质措施,也是实现政府“寓管理于服务”的有效方式。近年来,国家旅游局一直将合同管理、特别是制定并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作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服务旅游者、旅游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是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体系的又一阶段性成果。

  “一日游”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更受散客欢迎,已成为城市散客旅游、特别是大城市周边旅游的主要方式;二是存在的问题更为集中和突出,“黑社”、“黑车”、“黑导”及购物加点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和舆论的高度关注。因此,在《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发布之后,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又研究制定了《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以维护旅游者利益为主线,以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着力点,结合“一日游”实际情况,针对旅游纠纷易发多发环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划分合同双方责任。

  问:目前,“一日游”市场秩序的总体情况如何?

  答:总体来讲,全国特别是上海、杭州等重点旅游城市的“一日游”市场秩序整体情况良好,但一些城市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旅行社和旅游者不签订合同、旅行社擅改行程、增加购物及“黑社”、“黑导”、“黑车”、“黑驾”等仍较为突出和集中。

  问: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造成“一日游”市场诸多问题的原因复杂多样,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供给与需求之间尚存差距。旅行社“一日游”产品供给、城市相关服务供给等尚不能满足“一日游”巨大的市场需求,使得非法“一日游”有机可乘。一些不法经营者通过低价诱导、然后增加自费项目、购物点等方式,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诱导消费、欺骗旅游者,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利益。二是治理整顿机制尚不完善。提高“一日游”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涉及旅游、交通、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涉及沿线区县甚至乡镇政府,需要旅游城市政府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形成治理合力。三是

  旅游者维权意识尚待提高。“一日游”行程短、价格低,旅游者惰于为简单的旅游活动商讨复杂的合同内容,不签订合同或签订不规范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

  问:改变“一日游”市场现状,《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能够起到什么作用?

  答: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签订合同是旅游者和旅游经营服务者交易的关键环节。制定和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是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服务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有效途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强旅游者的合同意识,规范旅游者和旅游经营服务者之间的交易行为;二是缓解旅游市场交易信息的不对称,平衡旅游者和旅游经营服务者之间的利益;三是细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及时、有效化解旅游纠纷提供指导。

  问:《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针对哪些突出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

  答:根据“一日游”的特点,针对“一日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做出了一些不同于《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特殊规定。例如,针对巧立名目擅改行程、加点购物问题,示范文本不允许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如果景点本身含购物,旅行社需向消费者明示;针对“黑社”、“黑车”、“黑导”和“黑驾”等违法违规经营,示范文本要求明确旅行社的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导游员的姓名和导游证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的姓名,并就使用无合法资质旅游车辆、驾驶员及导游员的情形,做出了严格的违约责任规定。另外,考虑到“一日游”价格低廉且合同目的的实现容易受到影响,为维护旅游者的权益,示范文本就不可抗力、旅行社“甩团”等情形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问:旅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保证“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的贯彻落实?

  答:首先,要求各地特别是各重点旅游城市的旅游、工商等部门,依据示范文本,按照本地本市“一日游”服务和监管的需要,制定简明规范的“一日游”合同,并可督促、指导主要经营服务商制定修订具体的服务规范。其次,将“一日游”合同贯彻实施情况作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检查考核内容和标准,通过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予以督促。此外,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游客和公众增强合同意识和依法科学维权意识,也是非常重要的措施。

  北京完善旅游集散体系挤压非法“一日游”空间

  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讯(记者李玲)记者日前在2013年北京旅游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北京旅游委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一日游”等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打造旅游集散中心,完善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旅游集散体系。

  北京旅游委主任鲁勇告诉记者,今年北京将在重点景区落实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环境、交通、设施、购物、秩序、导览等综合整治工程。未来北京将打造天安门地区、德胜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等主要客源集散地与长城、十三陵、天坛、颐和园等热点景区之间“一日游”旅游服务主渠道。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有前门和房山两个旅游集散中心,今年将在延庆火车站建立旅游集散中心,乘火车、大巴或是自驾来到延庆的游客,可以在旅游集散中心停车休息,同时还可实现旅游大巴和公交车的转换,集散中心还提供购物、咨询等配套服务。未来,北京各大周边区县都要建立旅游集散中心。

  今年,北京还将完成前门旅游集散中心的扩建。据北京旅游委公共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前门集散中心规模过小,仅有十几条线路,今年准备增加多个发车点,并在天安门广场周边增加多个临时发车点,增加旅游车辆和旅游线路。

  北京旅游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在未来的2至3年,旅游委将依托公交站点,将旅游集散中心的发车点开进社区,让市民走出家门就可上车去郊区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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