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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旅游社资讯塞车导致误机,旅行社该不该赔?

  • 2013/3/12 16:08:06

事件回放:春节前,深圳两位女游客邹小姐和蔡小姐报名参加了深圳海外旅行社的菲律宾长滩岛半自助游,在支付了导游费用之后全程5天都没有真正得到导游的服务,而且原定安排好的接送机服务却让两名游客错过了航班,最后因为回家心切,两人在当地机场购买了机票回深圳,为此多花了八千元。

    据蔡小姐介绍,2013年1月23日-27日,她们在长滩岛并没有固定的导游接应,也没人通知行程最后一天的出发时间。在离开的前一天蔡小姐主动找酒店人员帮忙联系旅行社,才被告知出发时间为早上7:30。2013年1月27日早上7点40分,旅行社接上她们从长滩岛fairw ays hotel出发前往码头坐船。路上中途又接了两个游客到达码头,之后在大巴上又等了很久才出发。

    因为1月27日是当地的一个盛大节日A ti atihan祭奠,路上遇到了严重的交通堵塞(当时已经是10:55),导致大巴到达机场时间为11:50。排队过安检之后已是12点,宿务航空人员告知蔡小姐太晚了。因为错过一个航班,第二个航班(马尼拉到香港)也一并作废,因为是连程机票。在蔡小姐与对方工作人员长途电话商量未果后,不得以在旁边的旅行社又重新买了两张机票。两人因此多出了8000多元的机票款。

    该旅行社副总经理王涛表示,经过内部调查,当地接送机的管理人员回复在当天7点看到客人,提醒她们7点半一定要准时走。“但客人到8点才出发。至于客人投诉中途又接了2个人,这件事我们还在调查中。我们给半自助游的客人会有行程单写清楚注意事项。”但记者查阅行程单后发现,上面并没有写明接送机时间。

    王涛说,“客人到达机场过安检时已是12:00,理论上已经赶不上12:40的飞机,但客人并没有立刻打电话给我们的工作人员,而是到12:50才打,导致误机。如果在12点钟立刻打电话来,只要飞机还没起飞,我们的工作人员是可以在现场处理好这个问题的。”

    目前旅行社经过与客人的初步沟通,认为双方都存在责任,提出一共赔偿2000元人民币,但客人并不满意,双方已约定第二次商谈。

    律师说法:本案属于典型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其关键点是旅行社对游客的误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若承担责任,则旅行社必须赔偿游客因误机而另行购买机票的花费。

    从本案现有材料看,游客订的是半自助游行程,即在当地以游客自助旅游为主,但旅行社须提供接送机服务。有此约定,则旅行社必须负有将游客送至机场、确保乘客有充足时间办理乘机手续、顺利登机之义务。在何种情况下旅行社才对游客误机不承担责任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不可抗力”通常是指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突发的示威、暴乱等政治事件。但在本案中,误机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游客去机场当日恰是当地的一个盛大节日,由于有庆祝活动而致交通堵塞,此类情形应否算“不可抗力”?答案是否定的。

    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需清楚了解当地的节日及习俗,方能提供全面的服务。而在本案中,旅行社显然没有尽到应尽义务,致使游客到达机场时已经临近登机时间,从而最终误机。旅行社称“客人到达机场过安检的时间已经是12:00,理论上已经赶不上12:40的飞机,但是客人并没有立刻打电话给我们的工作人员,而是到12:50才打,导致误机。”这一说法完全不能成立,游客由于未能就后续处理事宜与旅行社沟通达成一致,而须额外自行购买机票的费用应由旅行社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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